甄選類別及名額:國民小學階段短期代理教師一名,備取數名(除備用外,列為短期代課人選)。
職缺及聘期:代理期間自111年3月31日起聘到職日至111年7月1日止
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
(二)報考資格:符合「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資格:
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
2.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甄選日期,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另行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甄選。請依下列時段報名及應試,甄選時請提前報到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應試:
1.符合本簡章三-(二)第一款資格者(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書者,仍在有效期限內者):甄選日期:111年3月 30 日(星期三) 上午8:30。
2.符合本簡章三-(二)第二款資格者(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甄選日期:111年3月 30 日(星期三) 上午9:00。
3.符合本簡章三-(二)第三款資格者(大學以上畢業者):甄選日期:111年3月 30 日(星期三) 上午9:30。
4.若當日各款資格報考人數眾多,則各甄選時間依序順延至甄選結束;上開三階段如無錄取人員,則分別再公告甄選。
甄選公告及簡章索取:
(一)甄選公告自111年3月22日(星期二)起至111年3月29日(星期一)公告於雲林縣教育網「學校電子公告」(網址:http://www.boe.ylc.edu.tw/)和本校校網首頁公佈欄(http://www.ltps.ylc.edu.tw/)。
(二)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校網首頁(http://www.ltps.ylc.edu.tw/)下載,不另行發售。
報名日期、地點: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上班時間至1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5點止。
(二)報名地點:林頭國小教導處(洽塗惠玲主任)。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榮譽路177號;電話:05-6341107轉011
報名程序:
(一)本人親自報名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證件不齊、影印或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並且不得再補驗。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
1、填寫報名表:粘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相片一張於報名表。
2、繳驗國民身分證:未攜帶國民身分證(不得以其他證件代替),或學歷證件與國民身分上所記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均不得報名 。
3、切結書(可自行下載檔案)。
4、甄選簡要自傳(撰寫自傳一篇,限三百字以內,於報名時提交)(可自行下載檔案)。
5、繳驗報考資格證件:(依報考資格規定:如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書及其他經歷證件)。
6、警察刑事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
7、上列各項證件除報名表繳交正本外,其餘證件請繳影印本1份(所有證件請以A4格式縮放),並請逐頁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同時加蓋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
甄選方式、時間:111年3月30日(三) 8:30起
(一)口試:口試內容包括教育見解、儀容舉止、言語表達等(時間10分鐘,順序報到時抽籤)
(二)試教:時間10分鐘,教學內容為自然五上(單元自選),並請印製5份教學設計提供委員審查,依抽籤順序試教之。
(三)成績計算:口試(40﹪)試教(60﹪)合計100﹪,以四捨五入法採計至小數以下第2位。
(四)總成績相同者,以試教成績之順序排列名次。
(五)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錄取及聘任之注意事項:
(一)錄取方式:正取一名,其餘優秀者列冊備取,列為短期代課老師之人選,如遇教師未報到或報到後因故中途離職,得依本次甄選備取名單中依順序遞補聘任之。
(二)放榜日期:民國111年3月30日甄選工作完成後,經校長核示後公布。上網查榜網址:(http://www.ltps.ylc.edu.tw/)
(三)聘任:
1.錄取人員須提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聘用。
2.錄取人員應於指定時間攜帶學歷證件及教師證書向本校人事辦理報到手續。
3.錄取人員聘任後,如發現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4.錄取人員報到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且不得於期滿前中途解約離職,以免影響學生課業及校務工作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