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頭國小簡章111增置員額-中師0722.pdf
報考類別及名額:
英語代理合理員額教師正取1名,(以雲林縣111年度教育部合理教師員額配合外師計畫甄選英語文教學教師16節及配合外師協同教學6節課,共22節課。),擇優備取,依成績列冊錄取者因故離職則遞補。聘任教師於聘期時間需接送外師,配合外師任課時間觀課,填報教學中心相關資料,及配合學校行事進行活動與教學。
聘任期間:自111年8月29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進行,甄選報名者須符合當次招考資格,如下表所列:
第1次招考 | 英文代理合理教師 | 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
第2次招考 | 英文代理合理教師 |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符合基本條件且修畢國民小學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以上招考 | 英文代理合理教師 |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備大學以上畢業對教學有熱忱者。 |
辦理日期:
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各階段依表列日期依序分別招考甄選,如當次無人報名或報名甄選未通過者,甄選未足額,依序辦理續招甄選工作)。 下次甄選作業,如缺額補滿,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ltps.ylc.edu.tw/)、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學校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本校網站。倘至第2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第3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
次別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備註 |
報名 日期 | 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8月2日 下午4:00止 | 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8月2日 下午4:00止 | 自公告之日起至 111年8月2日 下午4:00止 | 各階段招聘教師錄取名額額滿後即停止次項教師甄選作業 |
甄選日期時間 | 111年8月4日 9時00分開始, 至甄選結束 | 111年8月4日 10時00分開始, 至甄選結束 | 111年8月4日 11時00分開始, 至甄選結束 | 報到時間:請於甄選前10分鐘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本校辦公室。 |
成績公告日期時間 | 111年8月4日 17時00分前公告 | 111年8月4日 17時00分前公告 | 111年8月4日 17時00分前公告 | 採網路公告方式,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
教師評審委員會 審查報到時間 | 依學校通知 | 依學校通知 | 依學校通知 | 正取人員請依左列時間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
繳交體檢表 | 錄取人員須於報到聘任日後一個月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繳交期限如遇假日或非上班日則順延。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報名地點:雲林縣斗六市林頭國小辦公室(雲林縣斗六市榮譽路177號) 塗惠玲主任
(電話:05-5322538;傳真機:05-5347866)。
報名表件:採本人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現場報名(委託書如附件四),逾時、通訊報名、證件不齊、僅附影印本者,皆不予受理。
一、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私章攜帶備用、表格自行上網下載使用,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證件正本驗後發還,留存影本: (ㄧ)報名表(如附件一 ),並粘妥2吋脫帽照片,並繳驗國民身分證。
(二)切結書(如附件二 )。
(三)甄選簡要自傳,並黏貼身分證影本(如附件三 )。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教師證或教育學分證明書影本(無則免繳)。
(六)其他報考資格證件:例如證照、服務經歷…等(統計表如附件五,參加外師專案計畫英語代理教師
者,務必提供具英語專長之證明)。
二、上列各項證件影印本1份(無須裝訂),請逐頁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加蓋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
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簡章公告自即日起~111年8月2日下午4:00止於雲林縣教育網「學校單位電子公告」(https://education.ylc.edu.tw/)及雲林縣林頭國小網站(https://ltps.ylc.edu.tw/)公告,有意應聘者可從網站上自行下載簡及相關附件資料。
甄試方式及成績採計:甄試總成績以各甄選委員評分予以平均,滿分為100分,甄試分試教、口試,甄試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為優先,其次為口試成績,口試及試教成績任一項目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一、試教(演示教學):占總成績50%。
1.試教內容:英語代理教師-英語教科書三至六年級中,擇任一個單元。
2.演示教學時間:10分。
3.試教規定:學校會提供電腦、單槍、投影幕、黑板、粉筆、講桌、110V電源等設備提供試教。每位考生根據所 繳交之自編教材,事先編製一份教學單元活動設計(簡稱教案,以一節課的內容為原則),格式自定,每份教案以A4紙直式橫書由左至右影印2份,當場遞交工作人員;評分原則含教材準備、教學內容、教室經營、師生互動、教學策略、儀容舉止、言語表達、創意度等。
二、口試:占總成績50%。
1.評分項目:包括教育見解及理念、儀容舉止、言語表達、教學的理想圖像及班級經營理念等。
2.口試規定: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三、 成績分數採計方式:總分100分,試教佔50%、口試佔50%,並以評分委員之原始成績平均計
分(以四捨五入法採計至小數點以下第2位),任一科未達80分不予錄取
放榜日期:民國111 年8月4日甄試完成後,於林頭國小首頁公佈欄榜示,網址:(https://ltps.ylc.edu.tw/),及上網查榜網址:雲林縣教育網「學校單位電子公告」 (https://education.ylc.edu.tw/)公告
報到審查:甄試錄取人員應依通知時間參加本校教評會評審,逾期視同棄權,其缺額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